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可以向以下机构投诉:
1. 城市建设投诉中心:在城市建设投诉中心,业主可以发布有关建设和房产方面的投诉,并检验开发商是否有建设,房产方面无执照行业,如开发商之外的建筑业系列投诉等。
2. 地方质监局:地方质监局是一个主管建筑、建材方面的部门,在这里,业主可以投诉关于开发商质量问题的事件,如建筑结构问题、水电和网络问题、施工问题和材料品质问题等。
3. 地方工商管理局:业主可以向地方工商管理局投诉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欺诈行为、过度承诺和消费欺诈等行为。
4. 同业监管机构:如果开发商直接或间接从事不合法、不道德的业务活动,比如经营不合法的储蓄款项等,业主可以在同业监管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