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方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 孕检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 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 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 女方将材料交给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办理窗口。
3. 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办理窗口将材料上报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核定生育津贴金额。
5. 审核通过后,女方可于预产期后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和领取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办理,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办事窗口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