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判决书应该先发给案件的当事人,即原告和被告。这是因为在司法程序中,判决书是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评价和裁决的重要文件,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在判决书制作完成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将其送达给当事人。送达的方式可以是口头通知、邮寄、公告等,具体方式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除了当事人之外,判决书也可能会发送给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或机构,比如代理律师、公证处等。但是,这些人员和机构并不是判决书的直接受送达人,而是在特定的法律程序或要求下才会收到判决书。
总之,判决书应该先发给案件的当事人,以确保他们及时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和自己的法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