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失业登记: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无社区的到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
注:《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其登记发证时间为证件生效时间。
2、办理就业登记: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应于10日内按规定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就业登记。经社区公示7日无异议的,录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出具《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