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以下五种人不能进:
1、不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想通过变身业委会成员与其作对,这种人品行不端,善于制造和激化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擅长搬弄是非。
2、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担当业委会成员的职务,向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或减免物业费的。3、想私分侵占公共收益或欲在物业企业得到一份薪水的。
4、不懂得也不了解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和管理流程,不能容忍物业管理过程中正常出现的问题;无端干扰其正常运作、干涉其具体业务的。
5、将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怪罪于物业公司,恶意煽动不满情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