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公告,从2023年1月1日起,对企业在南昌市开展的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1、养老保险:企业应实行20%+18.68%的分段缴费形式。工资总额低于3600元/月部分比例由单位16%统一提高为20%;工资总额3600元/月及以上的部分比例由单位15.6%和职工3.3%保持不变。
2、医疗保险:企业应实行10.13%+7.55%的发展5+2形式;
3、失业保险:企业应实行4.35 % 的社会失业险形式国家标准;
4、生育保险: 1.53%;
5、工伤保险: 0.26%;
6、大病医疗保险(新增) : 0.18%.
7、住房公积金: 单位9%, 职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