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生育津贴的办理步骤如下:
怀孕后,带齐相关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齐相关证件,如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需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此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具体的天数和金额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