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集体户口迁入条件如下: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