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局不是平级单位。应急管理局是负责统筹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应急救援行动、监督应急物资管理等。消防救援局是负责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包括扑救火灾、抢险救灾、安全检查等。消防救援局隶属于应急管理局,受应急管理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