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0%
1.医嘱使用乙类药品:先由个人支付10%,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
2.抢救期间使用医嘱药品的:先由个人支付20%,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1500元/年; 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急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