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1。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及理由1。
开庭审理。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庭将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可能按撤诉处理或做出缺席裁决1。
仲裁调解。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首先尝试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书;如果未达成协议,将进行裁决12。
仲裁裁决。如果调解无效,将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将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裁决2。
参加庭审活动。在答辩举证期满后,根据仲裁委员会的安排参加庭审3。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接到应诉通知后,应及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与劳动者或通过调解机构进行协商调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应积极准备应诉,包括准备答辩书和证据,并可口头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