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标准
①缴费基数为2022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内,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③新入职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实际工资。
2、缴费基数上限
按照山西省相关数据计算,2023年7月1日起,核定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677元。
3、缴费基数下限
按照山西省2023年《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平城区、云冈区1980元,新荣区、云州区、左云县1880元,浑源县、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1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