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此外,《继续教育规定》明确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然而,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湖北省和多个省市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均为90分,而河北省、新疆克拉玛依、重庆市、内蒙古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60分。因此,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地区和具体情境,查询相关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