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学费是指学习的学费及论文答辩费(以学校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不含课外书本费、参考资料费、补习费、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报销办法:符合报销对象及报销范围的干部,凭取得和工作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职业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票按比例报销。报销标准具体比例为:
1.中专40%、大专60%、本科8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0%;
2.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初级60%、中级80%、高级100%;
3.取得社会工作职业员证书40%、初级证书60%、中级证书80%、高级证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