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如果工伤员工在用医保卡支付门诊费用后,还没有进行工伤报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1. 与单位沟通:首先,向单位报告工伤事故和医保卡支付情况。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报销。
2. 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等待工伤认定结果: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等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结果。
4. 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保卡进行即时结算。如未进行即时结算,后期可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用医保卡支付工伤门诊费用,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和报销。因此,建议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