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规定算是10年。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在没有书面借据、欠条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有丧失的可能性,但是时效期不得超过10年。
因此,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没有在10年内起诉债务人,则无法继续追讨该债务。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务中,如果债务人在借款后曾经还款行为,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