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普通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谈判药品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控制、合并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当年未使用完的额度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