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合并后,分为一个市和五个区。市级行政区为广州市,包括原来的广州市和增城市两个区。五个区分别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和南沙区。其中,荔湾、越秀、海珠三个区为原广州市辖区,天河区为原广州市黄埔区的一部分,南沙区原为佛山市南海区的南沙镇,随着广佛合并成为广州的一个行政区。合并后的广佛市面积达到7431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第六大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