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苏州市已经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并且这项政策已经持续了六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苏州市在禁放区域外还规定了多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室内场所。
此外,苏州市还规定了在禁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非禁放区域内也不再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苏州市的烟花爆竹燃放得到了有效控制,违法燃放现象大幅减少,同时也减少了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垃圾和对环境的污染。
因此,可以说苏州市已经实施了禁止放鞭炮的政策,并且这项政策得到了有效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苏州市已经实施了禁放政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庆祝重大节日或活动等,可能会有限制性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这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