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都享有各自的权利,同时承担与各自权利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合同。一般说来,经济合同包括某些事务性合同都是双义务合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互利、等价交换。
要约方只有在承诺某些条件使承诺方承诺时才能达到要约的目的,而承诺方在接受要约时也一定要提出某些承诺的条件。
合同双方在要约与承诺中必然出现双向交流、双重身份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