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支付。
因为按照2021年1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115号)。通过改革个人账户和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增强医保互助互济保障功能,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