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累计缴费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
(1)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至次年2月。
(2)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原则上控制在个人工资收入的20%左右。
医疗服务:
(1)医保目录:医保目录是指医保认可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
(2)医保支付:医保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