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提取材料:需要准备已生效的住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发票;如果是购买房改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评估报告书、付款凭证等材料。
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个人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初核。
单位出具证明并报送材料: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提取的证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加盖公章后,连同职工按规定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等待审批和转账: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自准予提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帐户,由单位提取现金交付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
另外,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例如,在柳州市(含五县)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是购房人或购房人配偶,且所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在2021年12月29日后的,可以通过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网上服务大厅”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
请注意,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以确保按照规定正确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