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答复,但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行政机关在三个月后给出驳回复议申请的答复是合法的。但复议机关必须在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下作出决定,并给出充分的理由说明,确保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