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对于飞机延误的补偿标准如下:
延误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向每位旅客补偿200元。
延误8小时以上:向每位旅客补偿400元。
此外,南航还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例如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等。具体的补偿方式可能会根据延误的原因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如机械故障、航空公司运力不足、空勤人员的原因等,航空公司不能免责。如果是由于非承运人原因,如天气、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导致的延误,航空公司不提供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标准是针对南航航班延误的情况。如果旅客购买了相关的保险产品,如平安南航航空意外保险,可能会根据保险条款获得额外的赔偿。例如,平安南航航空意外保险计划(2017款)中包含的航班延误责任,如果延误时间达到3小时,赔偿金额为300元,3小时后每延误1小时赔偿100元,最高赔偿金额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