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入账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债务的账面价值,最后再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七条的规定处理;而债权人则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由于混合重组会计处理方式是根据前述三种方式依次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