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指的是北宋汴京城里的酒馆、酒楼。古代“市”和“肆”想通。所以古代也用“酒市”来称酒店。“肆”是卖酒的店肆,作为一种饮食服务业,它不断突破“市肆”的限制,逐渐遍布城乡。但是,“酒肆”作为卖酒店肆的称呼却被沿袭下来。西周时平民主要到市场上买酒。王室则酿酒,贵族一般也有条件酿酒。
古代酒肆最初是以集酿酒和卖酒于一身,而非聚众饮洒的集散地。那段美丽的“当垆卖酒”的传说,就发生在汉代的酒肆。酒肆还可以称酒家、酒舍、酒坊和酒楼等,兴起在春秋战国,大概到唐朝以前,它的职能仅以酿酒卖酒为主。如果饮者想现场解馋,大都空腹下饮,酒肆里没备下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