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要看裁员原因和裁员数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公司技术革新等等特殊情况下确有必要裁员,并且裁员人数在二十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时,可以提前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向劳动部门报告后进行裁员。但是员工怀孕产期等情形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