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款不计入营业外收入。
保险理赔款在会计处理上通常作为其他应收款来处理,而**不是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了常规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之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保险赔款属于其他应收款的一种,因为它是企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得到的款项。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保险公司赔付前**,如果企业已经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会做以下会计分录:
-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2. **收到保险赔偿金时**,如果费用和赔偿金相等,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这样的处理方式确保了保险赔款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收入区分开来,反映了保险赔款的特殊性质。因此,在查看企业的财务报表时,保险理赔款不会出现在营业外收入中,而是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