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是允许0.01克的误差的。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表2中的规定:金饰品称重范围≤100g,负偏差允许0.01g。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