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时,如果已经按照新的社保基数缴纳了全年社保费用,那么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再进行补交。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也可以选择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那么他们的社保缴费基数会随着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那么他们的社保缴费基数不会随着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而是由其所在的单位确定。因此,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那么他们的社保缴费基数不会因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总之,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缴纳了全年的社保费用,并且没有漏交或者少交,那么他们不需要再进行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