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国谈药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特定药品的,不设起付线,直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
特定药品中原为我市门诊特定药品、门诊专项药品的且基金实际报销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