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天,但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公安机关主管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他指定联系人。如果行政拘留3天未执行结案,出现了特殊情况导致延长期限,仍然会执行,并且应该及时通知家属或者其他指定联系人,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