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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骑摩托被小车撞伤对方全责用人单位需要赔尝吗
时间:2025-04-13 13:02:09
答案

工人上班途中被车撞,对方全责赔偿,单位也需要赔偿。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工伤属于特殊的工伤类型,但并不是说只要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要是认定职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话,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之后也是不可以申请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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