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标准玉米霉变粒不超过2%。
玉米、油菜籽生霉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加扣量1.0%,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加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生霉粒含量超过5.0%的,不得收购。达到8%,超过标准6%,不应该收购,可整理后再收购。要是非收购不可,扣价在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