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查阅的资料,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 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月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其中,个人月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 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月缴费基数的10%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 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月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4. 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月缴费基数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5. 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个人月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缴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缴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社保局或医保管理机构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