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营运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员不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因为营运车辆通常属于商用车辆,不是居住用房。而公租房的主要目标是为经济困难家庭和无住房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为深层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等提供优先保障。因此,佛山市公租房管理部门不会给营运车辆提供公租房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