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中山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对已拥有1套住房,或者中山无法提供3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