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从2013年起,湖南省实行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期制度,时间为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禁渔期间,包括水面垂钓行为在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种场、有关科研单位,需在禁渔期间采捕湘江特种水产苗种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农业委负责人刘能华介绍,为养护区内河流的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区渔政部门将继续加大禁渔期执法力度与密度,结合“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确保各项禁渔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多措并举维护辖区各条湘江支流禁渔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