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风险警示一般是3次提示就会开始st,在股票被标注st以后,涨跌停板限制为5%。
2003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并于于当年5月12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