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进行手术时,如果因为医生的过失或违反操作流程导致伤害到其他部位,那么这属于医疗侵权行为,医生或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如果患者因此受到了损害,且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那么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1。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也明确了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如果发生的是医疗事故,并且能够证明医院的过错导致了损害的发生,那么医院就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34。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被要求参与说明会,以决定是否对医疗机构提起诉讼1。
总结来说,如果在手术过程中伤害到了其他部位,责任通常在于医疗机构或相关的医务人员,除非可以证明损害是由于患者自身的原因引起的4。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法院诉讼处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