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的人是否还有耕地,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如果非农户口的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1。
如果非农户口的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2。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
非农户口的人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3。
因此,非农户口的人在特定情况下,如迁入小城镇,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迁入设区的市的情况下,则需要交回承包的耕地。同时,非农户口的人不能拥有土地承包权,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