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署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办公场所,也称为府衙、知府衙门等。在明清时期,府是地方行政区划的一个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或地区。府的行政长官称为知府,负责管理本府的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
府署通常由大堂、二堂、三堂、四堂等建筑组成,是知府及其下属官员办公、审判案件、接待宾客等的场所。府署还设有监狱、仓库、马厩等附属设施。
在现代,府署已经成为历史遗迹或文化景点,有些地方还将其改建成博物馆或文化中心,以展示当地的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