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可分为三种情况:职工住院保险报销比例为85%,离退休职工住院保险报销比例为92%。
居民住院保险报销比例略有不同,报销比例如下:上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院和急诊观察室在职人员统筹基金产生的医疗费用,作为起始支付标准,起价标准是1500元。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