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次性补缴医保政策有如下优惠:
1.享受延缴期限优惠:省内户籍居民和省外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保费的最长延缴期限为60个月,根据实际补缴月数的递减比例享受相应的优惠。
2.享受利息优惠:省内户籍居民一次性补缴医保费,在延缴期限内支付的未缴费月份按年利率2%核定利息。
3.享受降低缴费基数标准优惠:对参保缴费基数在60%及以下的个人,一次性补缴医保费的缴费基数可以降低至省内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4.享受省外参保居民一次性补缴医保费的优惠措施:根据实际补缴月数的递减比例,享受补缴费用减免或者优惠,具体优惠政策根据各地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因不同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