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授权委托书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相关信息需要明确表述。以下是他们如何写的建议:
1. 委托人:
- 姓名:详细写出委托人的全名。
-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以便于受委托人随时联系。
- 身份证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号。
- 住址:写出委托人的详细住址,以便于邮寄相关文件或通知。
2. 受委托人:
- 姓名:详细写出受委托人的全名。
-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以便于委托人随时联系。
- 住址:写出受委托人的详细住址,以便于邮寄相关文件或通知。
另外,如果受委托人是律师,只需写出律师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即可。
在撰写授权委托书时,还需明确委托事由及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具体的授权范围。以下是一个示例:
委托事由:本人因工作需要,需委托受委托人办理某项业务。
代理权限:
1. 代为办理某项业务的审批手续;
2. 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3. 代为处理与某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4. 代为支付相关费用;
5. 其他:在此特别授权受委托人全权处理与该业务相关的所有事务。
最后,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一般来说,受托人需要签字以表示对委托的认可。一旦签字,委托将生效。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为确保委托事项,最好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纠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