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开票的具体操作如下:
1. 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纳税人应当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
2. 在开具发票时,应确保发票的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
3. 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属于免税销售额的范畴,因此从2010年3月20日起,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必须全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
4. 如果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咨询相关政策,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税务热线进行咨询。
总之,在自产自销过程中,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领购并开具普通发票,确保发票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根据销售额确定是否需要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