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后不可以再回本地报销。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异地就医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地区或其他省份就医,患者可根据规定向就医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一般情况下,异地就医报销完成后不能再向本地进行报销。因为医疗报销实际上是以缴费地为主进行报销的,如果在异地进行报销后再回到本地进行二次报销,就会出现重复报销的情况,会给医保基金带来负担和浪费,也不符合医保的管理和控制原则。
因此,如果您在异地完成的就医报销之后再回到本地进行二次报销,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