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答,劳动仲裁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单位或职工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申请材料,调查核实。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向统一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等资料。
根据审查需要调查确认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其近亲属及其员工所部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