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在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不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保持安静、良好的秩序。